“感谢,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这些工程款这么快就追回来了。”2018年10月2日上午10点,王某强、杨某等8名农民工握着丹寨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并将一面“感谢丹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利剑出鞘,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的锦旗送达执行法官手中。
王某强、杨某等8名农民工因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久拖工资不发,向丹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放拖欠工资1154652.65元。判决后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其上诉,8名农民工持生效判决向丹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以正在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为由提出中止执行,因丹寨法院未收到贵州省高院的任何法律文书,没有停止对该公司的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丹寨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该系列涉民工工资的案件放在执行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优先执行该系列案。通过采取网络查控、实地追踪等多项措施,丹寨法院及时扣划了被执行人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银行存款,仅用了20多天时间就为农民工讨回了百万元血汗钱。 丹寨县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凡涉及此类案件都进入该院的“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