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案款执行却经历十余年,申请执行人几乎没抱任何希望,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却让其最终拿到久违的执行款。11月26日,三穗县多孔节能砖厂负责人陈和林专程到三穗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写着“立足职能公正司法,服务民企排忧解难”的锦旗,感谢该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主动服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家继续在三穗投资兴业的信心。 近年来,该院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州检察院部署的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检察法律服务微信群、法律服务热线,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等工作举措,积极主动上门开展法律服务,对接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在走访民营企业家陈和林的过程中,该院检察官与其促膝谈心,就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县域营商环境怎样、有哪些法律服务需求、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逐一深入了解,从中得知邱某某、杨某某拖欠陈和林砖款十余年,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至今仍有4万余元未执行完毕。通过检察官多次主动上门耐心释法说理,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几乎要放弃的陈和林报着试一试的心态,主动申请检察机关监督。该案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至法院调阅执行案卷,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发现邱某某、杨某某二人为企业股东、个体工商户,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活动频繁且存有余额,属于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形。据此,该院于2019年9月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案件执行。法院收到检察检察建议后,完全采纳检察建议,纳入全省三级法院开展的“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迅速将案件执结。同年10月,执行款汇入陈和林的银行账户,至此长达十余年的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该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体现,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创新服务举措,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